易邮企业邮局租用维护协议书
甲 方: (以下简称甲方)
乙 方:海南易邮软件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乙方)
受甲方委托,乙方承担甲方企业邮局的维护任务。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,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、平等互惠的原则,经协商一致,签订本协议。
第一条 企业邮箱费用:
单位:元
栏 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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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数量(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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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容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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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(元/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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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 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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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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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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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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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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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个邮箱最少100M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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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 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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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/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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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金额人民币: 元/年 ( 元整/年)
第二条 企业邮箱使用期限:
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一年时间。(要求选择北京的邮箱服务器。)
第三条 付款方式:
甲方须在协议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/年 ( 元整/年),作为企业邮箱空间费。全部价款甲方可以现金支付,也可以通过银行结算。
第四条 续约:
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时,为使邮箱系统得到继续运行,甲、乙双方须行签订新的协议,或自网站运行的期限满前一个月,甲方只要交纳下一年的企业邮箱空间费,本合同可自动顺延到下一年度,即可得到乙方第二年度提供的企业邮箱服务。
第五条 扩容:
甲方可视自己工作的需要随时要求增加企业邮箱空间,并交付相应的费用。
第六条 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:
一、 本协议从订立生效之日起,甲、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,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。
二、 由于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,责任方承担违约责任,按违约部分款额的10%向对方支付违约金。
三、 甲方延期付款的,每日滞纳金为协议金额的千分之五,反之,乙方延期交付的,每日罚金为协议金额的千分之五。
四、 由于不可抗拒等客观原因(如邮电线路问题)致使邮箱不正常工作的,不应视为乙方违约。
五、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。必要时,可签订补充协议。补充协议可作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第七条生效:
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,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甲方: 乙方:海南易邮软件有限公司
盖章: 盖章:
代表签名: 代表签名:
地址: 地址:海南省海口市府城河口路雅泰村739号 邮编: 570311
电话: 电话:0898-66660725
电子信箱: 电子信箱:sales@ymailsoft.com
开户行: 开户行:
帐号: 帐号:
二 年 月 日 二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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